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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班增设“心理委员”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8:12 潇湘晨报

  据新华社电记者从武汉理工大学学工部获悉,这个学校《学生班级工作条例》中要求各班增设“心理委员”,以健全大学生心理问题基层发现处理网络,帮助大学生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目前,心理疾病已成为各高校普遍关注的问题,不少大学生因心理问题而休学。武汉理工大学学工部心理教育科梁宇颂老师认为,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十分必要,而增设“ 心理委员”是一个十分必要的渠道。

  据介绍,班级“心理委员”选拔严格,先由班级推荐两人候选,经培训和书面考核,最后确定担当人选。“上岗”后,“心理委员”应积极向本班宣传心理健康知识,组织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活动,配合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的工作,定期参加培训、专题学习、交流活动;若发现同学心理“异常”,“心理委员”应及时向班主任和辅导员报告。

  梁宇颂表示,“心理委员”严格来说应该是“心理宣传员”,他们每天和同学吃住在一起,因此更容易将心理学知识普及到同学身上,让同学知道如何去维护自己的心理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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