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广西政府采购中心昨日成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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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8:29 桂龙新闻网 |
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于9月29日正式成立。 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使采购作业更加高效廉洁,实现政府采购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和透明,从源头上遏制腐败,根据“管采分离”的原则,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撤销了原来设在自治区财政厅内的“广西政府采购管理中心”,依法独立设置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中心。 广西政府采购中心依据《政府采购法》的要求和“精简高效、牵制互动”的原则,构建了组织机构,设立了综合部、财务部、监督部、采购一部、采购二部等机构。 政府采购中心的主要职责是: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建立和规范集中采购操作规程;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本级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集中采购业务;接受采购人委托,代理集中采购目录以外的政府采购业务;接受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的管理和监督,受理供应商的询问或质疑。 广西政府采购中心位于南宁市纬武路165号,电话:0771—2821863(办公室)2820031(业务);网址:WWW.GXGP.CNWWW.GXGP.GOV.CN。(邓苏勇) 来源:新华广西 责编:梁凯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