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推新举 建立民企客户经理制, 对实力雄厚的民企发放信用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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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16 无锡日报 |
本报讯(记者江山)金融业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指导意见日前由人民银行无锡中心支行新鲜“出炉”,该《意见》包括建立民企专业信贷营销体系、拓展符合民营经济特点的信贷品种、建立民企信用评级标准等多个方面,此举将为快速崛起的民营经济搭建一个新的金融平台。 据了解,我市各金融机构将建立针对民营经济的专门信贷营销部门,实行民营企业信 贷营销客户经理制,并从全年信贷增量计划中单独设立民企信贷增长资金,逐年按3%-5%增长,确保每年民营经济信贷投入都有较大增长,今年全市民营经济贷款增加额力争超过全市增量的45%。同时,对纺织、机械、电子、商贸等支柱产业中的骨干民营企业以及高新技术、外向型民营企业,将给予重点扶持,对自主创业人员的资金需求给予支持,加快创业贷款的推广力度,对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面向民营企业的信贷品种将全面开花。《意见》要求各金融机构全面推行以抵押为前提的存单、房地产、原材料、出口退税单、应收账款等各类贷款形式;提倡以个人财产抵押担保或由企业法人代表、大股东承担无限责任的担保以及由担保公司全额担保的贷款融资新方式;对信用等级达到3A、现金净流量等达到要求的优质民营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对民营企业开办银行承兑汇票签发贴现业务等。 对民营企业授信限制将得到突破,并扩大对基层网点的临时授权。流动资金贷款及授信总额500万元以下、技改贷款200万元以下的,一般由基层银行网点自主审批发放。此外,将针对民营规模较小的特点,建立新的信用评级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