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人士权威解释:"双规"与检察院办案不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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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09:41 金羊网-新快报 |
中纪委、检察院人士作出权威解释 新快报讯据《法制晚报》在国内落马的高官中,大部分在被批捕之前是被纪委进行了双规的,有关双规方面的问题,该报记者采访了有关部门的人士。 纪委双规有别于检察院批捕 中纪委曾有过类似办案经历的刘处长介绍,纪委的双规行为与检察院的批捕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主要在于双规是针对违纪行为与违法行为,而批捕只针对涉嫌犯罪。违纪行为不一定全部违法,要看当事人行为涉及的情节和数额。 一般来讲,在审查违纪事项时,相关的有力的书证基本上就可以将当事人定为违纪,同时还要配合当事人的口供或者书面供词以及相关的人证。 当事人在“双规”期间,在纪委规定的地点内可以活动,但一般不能打电话。 开除党籍就基本表示此人已违法 对于什么样的违纪行为,中纪委才会要求司法部门介入进行审查?刘处长表示,根据今年2月颁布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党员的纪律处分分为四类:(一)警告;(二)严重警告;(三)撤销党内职务;(四)留党察看;(五)开除党籍。 而中纪委只要对当事人作出开除党籍处分决定,基本上就表示此人的行为已经构成违法,会要求司法机关介入,而前四类的处分,要视情况而定。 双规与检察院办案不冲突 北京市检察机关有关人士介绍说,检察院和纪委对一个贪官的“追踪”是从不同的角度进行的:纪委主要从其是否违反党政纪角度进行,而检察院则关注其是否存在刑事犯罪。因此,检察院对一名贪官的抓捕并不是一定要从纪委开始的,得到线索可以直接执行。 据了解,检察院自侦部门(反贪局和渎检处)的案件来源主要有群众举报、单位举报、有关部门移交等方式,若有确凿的证据可以直接抓捕。 双规具备法律效力 人民大学刑法学专家卢建平教授表示,“双规”是指在规定的时间、规定的地点交代问题。双规与批捕之间有着本质的区别:双规是党内的一种纪律行为,而批捕是司法系统的一种法律行为。 关于双规的法律效力的问题,卢教授表示,双规在处理党纪、政纪范围内的事项时,是具备法律效力的,但是一旦纪委所查处的案件涉嫌犯罪就要移交到检察机关处理。(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