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施工超30日 须交方案保畅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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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02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 王小华 实习生 伍贝贝 通讯员 卢绍琨 李庆文)今后,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预案,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这是昨日出台的《广州市市政工程文明施工规范实施细则》明文规定的。 该《实施细则》规定,今后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和维修市政道路、桥梁、排水、园 林绿化、地铁、供电、供水、供热、通讯、管道煤气和各类建(构)筑物及其配套工程的施工,将按市政工程文明施工新的《实施细则》加大文明施工投入,加强文明施工管理,按规范进行施工全围蔽,以确保道路平整、安全畅通。《实施细则》提出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建设单位负责、施工企业实施、政府部门监管、社会市民参与”机制的要求,明确规定,市政工程文明施工的经费必须得到保证,有关费用主要由建设单位负责,不能降低文明施工的标准,以保证文明施工措施到位。而对于大型市政工程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及应急预案的实施费用,也由建设单位负责。为了使施工不影响城市交通,《实施细则》第九条明确规定,大型市政工程或挖掘、占用道路面积较大、时间超过30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必须制定详尽的、有可操作性的交通疏导方案和应急预案,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对需要建设临时施工疏解道路的,其建设标准不得低于市政道路标准,确保对交通影响至最小。在交通繁忙期间,施工单位应设有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维护交通秩序。 市政部门重申,对于没有认真履行文明施工责任的建设或施工单位将加大制约和处罚力度,除严格按文明施工的有关条例责令限期整改和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外,市政管理部门还对其作出暂时停止建设或施工单位3个月市政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资格和参加市政园林工程的招标资格的处理。(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