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娱乐场所自设保安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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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02 金羊网-新快报 |
警方与经营者及从业人员“约法15条” 新快报讯(记者 尹来 通讯员 方雄才 龚宣)昨天,记者从广州市公安局获悉,针对近期广州市的一些娱乐服务场所出现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个别场所甚至发生了群殴至人伤亡案件,广州治安管理部门已经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对娱乐服务场所的经营者及从业人员提出了“15条严禁”的治安管理要求。 广州市公安局负责人在向媒体发表谈话时强调,广州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一直没有放松,而且今后会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强化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 据该负责人介绍,近几年来广州市不断加大对娱乐服务场所的整治力度,对违法违规经营的场所坚决依法从严处理,决不手软,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但仍有一些经营者为了牟取私利,不择手段地违法违规经营,引发“黄赌毒”及酗酒后斗殴等社会治安问题。对此,广州市公安局治安管理部门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提出了“15条严禁”的治安管理要求,让经营者、从业人员共同遵守,也让广大市民共同监督。对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将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娱乐服务场所“15条严禁” 1.严禁自建保安组织和变相的保安组织。“变相保安”是指虽然不穿保安制服、不佩戴保安证件标志、不公开使用“保安”称谓,以管理员、看场员、消防员、门卫等身份出现,但是实际从事场所内部安全防范工作的人员; 2.严禁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危险爆炸物品进入娱乐场所消费; 3.严禁从事色情活动以及提供营利性陪侍; 4.严禁开设赌场、赌局,或为赌博活动提供方便和条件; 5.严禁引诱、教唆、欺骗、强迫他人吸食摇头丸、K粉等毒品,以及为贩卖、吸食毒品提供方便和条件; 6.严禁歌舞娱乐、桑拿洗浴按摩场所在凌晨2时至当日8时营业; 7.严禁超过核定人数经营; 8.严禁娱乐场所的边界噪声超过国家规定的标准; 9.严禁违反消防管理规定; 10.严禁将娱乐场所转包他人经营; 11.严禁违反规定接纳未成年人; 12.严禁违反交通法规占道停车; 13.严禁超量售酒引发酗酒、打架斗殴、滋事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 14.严禁隐瞒场所内从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必须将从业人员基本情况如实报送公安机关,并要求从业人员在营业时间统一着装并佩戴工作标志; 15.严禁隐瞒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娱乐场所对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必须予以制止,并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同时保护好现场。(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