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1上乘客遭小偷群殴 公交人员竟木然不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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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10 温州新闻网 |
温州新闻网9月30日消息:9月26日,许先生乘坐301路公交车从潘岙到白楼,下车时发现手机遭窃,立即回到车上质问小偷,结果招致一顿猛殴。 许先生说,当时参与殴打他的有五六人。他被打得血流满面,手上一万多块钱的欧米茄手表也损坏了。车上有乘客建议司机把车开到派出所,可是在歹徒的威胁下,司机并没有这么做,任由对方下车扬长而去。司机的解释是,车上人太多,担心歹徒狗急跳墙伤及更多 的人。据了解,301路公交车隶属龙湾区某公交公司,当时车上除了司机和售票员之外,还有一名路检员和一名车队长。当大多数乘客及歹徒都下车后,许先生奋力扭住最后一名歹徒,要求司机将车开到派出所,但是,司机还是没有这么做。 公安机关迅速出动,根据群众提供的线索于次日将歹徒一网打尽。但是,许先生对公交方面的做法很不满,他说,不但他被殴打时车上四名公交系统人员没有及时制止,甚至事后也没有报案,还在他下车时劝他算了,说这种事情太多,警察管不过来。最让他生气的是:在车上仅剩一名歹徒,完全有可能将其制服的情况下,也没有把他扭送到公安机关,致使歹徒全部逃离。那么,公交公司在这起事件中是否存在过错?对许先生的被殴有一定的责任吗?记者咨询了律师。浙江联英律师事务所毛定儒律师说:在侵权人(歹徒)被抓获的情况下,受侵权人的经济损失应当由侵权人来承担。但是,乘客买票上车,公交公司有责任将其安全送达目的地。在乘客遭到意外伤害时,应当出面制止,而且事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应当扭送歹徒到公安机关,假如没有尽到责任,则应当承担一定的经济赔偿责任。(温州商报记者岩磬维海)(来源:温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