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沪3天以上须办理居住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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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0:54 深圳商报 |
上海明起实施居住证制 在沪3天以上须办理居住证 【本报讯】据新闻晨报报道,10月1日起,来沪居住3天以上的非上海市户籍境内人员就要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暂行规定》,在该市居住3天以上的来沪人员,均要到现居住地所在的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居住登记,申领《上海市临时居住证》或《上海市居住证》。其中前者的有效期为6个月;后者的有效期分为1年、3年、5年三种,有“稳定就业、稳定住所”的来沪从业人员,可以自愿申领。 而此前推行的暂住证将和居住证并行一段时间。试点社区的来沪人员已办暂住证的,有效期内视同办理居住登记。有效期满后,打算继续在上海居住,应按相关规定办理居住登记,符合条件的可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上海市发改委有关人士介绍,条件成熟后,相关证件将逐步合并为居住证一证,其他计划生育验证合格章和健康检查合格章等手续,将在居住证的办理过程中一并完成。 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