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新浪首页 > 新闻中心 > 国内新闻 > 正文

全国27个省份出台并执行教育一费制方案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1:01 温州新闻网

  新华网北京9月29日电 (记者吕诺)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工作进展顺利,目前已有27个省份的“一费制”实施方案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其余4个省份也在抓紧进行相关工作,将于近期出台实施方案并执行。

  记者29日从教育部获悉,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黑龙江、辽宁、上海、江苏、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浙江、湖北、湖南、广西、广东、海南、河南、四川、贵 州、云南、重庆、陕西、西藏、青海、新疆等省份的“一费制”具体实施方案,已报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下发执行。山西、吉林、宁夏等3个省份具体实施方案经教育、财政、物价三部门会签完毕,已上报省级人民政府,将于近两日待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印发执行。甘肃省具体实施方案将于听证会后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印发执行。

  2004年3月,国务院批转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的意见》,决定从2004年秋季开始,在全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所谓“一费制”,就是在严格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收费总额,然后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推行“一费制”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减轻学生家长经济负担、治理教育乱收费、确保义务教育健康发展。

  近几年来,为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坚决治理学校乱收费,党中央、国务院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收到了一定的效果。但是,一些地方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之外,自立收费项目、擅提收费标准,造成收费项目繁多、标准不一,违背了国家的收费政策,有损于收费工作的严肃性、规范性,加重了学生家长的负担。

  据了解,今年实行“一费制”后,各地在严格、合理地核定杂费、课本和作业本费标准的基础上,由省级人民政府确定一次性统一向学生收取费用的标准。学校必须执行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不许再乱收其他费用。


   发GA至8888445看最新雅典战报推荐】【 小字】【打印】【下载点点通】【关闭
 
新 闻 查 询
关键词一
关键词二
免费试用新浪15M收费邮箱 赶紧行动!

热 点 专 题
F1中国大奖赛
《2046》公映
法国特技飞行队访华
网游天堂2新增服务器
2005新浪考研大讲堂
国庆出游宝典
“十一”缤纷车世界
全国万家餐馆网友热评
《性感文化的解析》

 
 


新闻中心意见反馈留言板 电话:010-82612286   欢迎批评指正

新浪简介 | About Sina | 广告服务 | 招聘信息 | 网站律师 | SINA English | 产品答疑

Copyright © 1996 - 2004 SINA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新浪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