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出台黄金周最高限价 宾馆旅店提价不超一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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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1:06 胶东在线 |
齐鲁晚报泰安9月29日讯(记者 闫秀玲 通讯员 王晓南 柳华军) 节日期间出门旅游遭遇价格欺诈是不少人都有的经历,今年“十一”旅游黄金周期间,泰山景区对景区内的服务收费和商品销售价格全部实行明码标价,并规定任何经营业户的服务收费和商品售价都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泰山管委会同当地物价部门一起对景区内服务收费和商品销售价格进行了调查监测, 摸清了泰山景区和泰城内平时的行业销售价格,如宾馆、旅店业二人标准间正常价格一般为200—300元;餐饮食品类的牛肉拉面为8元、煎饼(加鸡蛋)3元、方便面最高5元、矿泉水最高4元;大衣平时的租赁价格为5—10元。根据调查监测实际情况,泰山景区报请省物价部门批准,出台了节日期间的最高限价,即宾馆旅店业住宿提价不准高于平时价格的一倍;餐饮食品类提价不准高于平时价格的60%;租赁服务类不准高于平时价格的50%。为把明码标价落到实处,泰安市物价部门对泰城范围内的餐饮经营单位价格、各旅游景点门票以及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地区公用电话代办点明码标价和收费时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检查。针对今年自驾车游客剧增的情况,还第一次对泰城停车场的设置和收费行为进行了全面检查,做到明码标价,凡未经公安部门批准和物价部门审核收费标准的停车场一律取缔。对超过规定涨价控制幅度的,按哄抬价格行为论处。 从9月30日开始一直到10月7日黄金周结束,将实行不间断价格巡查,节日期间,12358价格监督举报电话也将全天候对游客开放。责任编辑:刘晔丽来源:齐鲁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