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说法每日开讲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9月30日13:03 每日新报 |
今日主评人:刘春茂教授 专家档案: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法学研究所所长、中国高校知识产权研究会副理事长、学术委员会主任、中国高校著作权专业委员会主任。 主要著作:主编 23院校统编教材《法学全书·民法学》、《民事诉讼法概要》等书。 承担国家社科重点项目《中国民法学》的副总编。中国律师代理中国公民向日本国自然人或公司索赔时,能否走上法庭?刘春茂教授认为,在日本国内起诉或应诉的案件,都要请日本律师代理诉讼。因为根据日本国的《诉讼法》及《律师法》的相关规定,“以律师名义担任代理人的只能是本国人”。对于日本国来讲,中国律师属于外籍人,所以不能直接参与在日本国的诉讼,只能委托日本律师。但中国的律师却可以在日本国参与一般的法律事务,比如像本案一样办理保险索赔等法律事务,此时他的代理地位只能是一般代理人。 新报记者王京涛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