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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近期不出台新的提价项目该政策仅适用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5:51 河南报业网-河南日报

  本报讯(记者王屹立)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有关规定,从9月至11月的3个月里,我省各地将不允许出台新的提价项目,以防止消费价格上涨过快,造成居民支出增加过多。

  据悉,这一规定是鉴于我省居民消费价格指数6、7、8月份连续3个月超过4%而做出的。

  记者9月30日从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获悉,今年,国家发改委出台了两条控制措施,防止居民消费价格指数过快上涨。其中规定:当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涨幅同比累计连续3个月超过4%时,该地区应暂停出台提价项目3个月。

  省发改委价格调控处有关负责人说,该政策仅适用于政府定价和政府指导价项目,对于市场调节价项目不适用。

  针对群众关注的郑州市水价调整近期能否实行,这位负责人解释说,水价改革旨在建立一个可持续发展的节水型社会,是大势所趋,但改革方案的出台必须积极、稳妥,广泛听取各方意见。目前具体方案还没有出台。②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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