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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度放开医疗市场(1)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6:08 深圳商报

  适度放开医疗市场

  市有关部门举行意见征求会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只要符合条件就能获准开办医疗机构?昨日,记者从深圳市审改办与市发展和改革局举办的我市“适度放开医疗市场方案意见征求会”上获 悉,为满足市民的医疗保健服务,深圳市将进一步适度放开医疗市场,与会代表同时就我市医疗机构准入机制和公立医疗机构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热烈探讨。

  昨日参与讨论的不少代表表示,深圳市尽管加快了医疗市场新增医疗机构的建设速度,2002年到今年,全市受理新增和变更社会医疗机构总共766间,到目前为止,我市医疗卫生机构总共达到893家,但由于流动人口多,深圳每千人拥有的医生数和床位数尚未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大量“黑诊所”仍然存在。为填补医疗资源空缺,落实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我市应进一步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市审改办、市发展和改革局提交的《关于适度放开医疗市场的基本思路和建议》讨论稿中指出,逐步将医疗市场准入审批改变为核准,对凡是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申报医疗机构通过核准,允许其设立并加强事后动态监管。

  但有专家同时表示,由于目前行业自律水平并不高,患者在接受医疗服务时由于医学知识的局限处于被动位置,对医疗机构患者往往无法判断好坏。同时由于法律滞后,事后监管处罚力度并不大。所以无限制增加医疗机构,不仅会浪费医疗资源,同时给事后监管带来难度。医疗机构可以增加数量,但是应该在区域规划的基础上进行。

  一些专家指出,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准入的门槛要高、要严,操作程序要公开、透明。医疗服务是一种技术性高、责任大的特殊服务行业。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必须以严格医疗准入制度为前提。

  《关于适度放开医疗市场的基本思路和建议》讨论稿中指出,应发挥我市医学专家委员会作用,进一步完善现有医疗机构准入标准及实施细则,并尽快进入立法程序使之上升为可执行的具体法规。

  部分与会代表提出,我市当前医疗体制改革不只是社会医疗机构的改革问题,公立医疗机构也要纳入改革范围。我市医疗市场要坚持公立医疗机构的主导地位,确保市民享受到廉价优质的医疗服务、确保低收入家庭能够看病是政府医疗机构的宗旨,政府医疗机构不能赢利。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王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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