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专业技术人员未注册不得“上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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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8:43 金羊网-新快报 |
目前广州市质量专业资格注册情况不容乐观 新快报讯(记者 杨莉)记者昨天从广州市质监局获悉,目前广州市质量专业资格注册情况不容乐观,有关人士表示,对未经注册登记或逾期不办者,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不得从事质量专业相应岗位的工作。 据了解,从2003年7月开始注册登记至今,广州市质量专业资格注册情况不容乐观。广州地区2001年度取得中级和初级资格证书的分别为109人和52人,已登记注册的分别为61人和23人,注册率仅为56%和44%;2002年度取得中级和初级资格证书的分别为139人和63人,已登记注册的分别为86人和17人,注册率仅为62%和27%。根据国家质检总局《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注册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取得质量专业资格证书人员,未经注册登记或逾期不办者,质量专业资格证书自动失效,不得从事质量专业相应岗位的工作。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呼吁各有关单位积极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督促本单位取得《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证书》(2001-2003年度)的人员,及时到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免费办理注册登记手续(省直单位持证人员直接到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