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归”创业资助1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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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9:01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记者 徐静 实习生 苏四荣 通讯员 海宣)昨日,海珠区召开科技会议,决定成立海珠区民营科技企业服务中心,并承诺留学人员自带项目到海珠区科技产业基地创业,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除获得广州市留学人员科技创业资金10万元资助外,海珠区再给予10万元的资助,作为留学人员的项目启动资金。 为吸引高层次人才到海珠区落户创业,海珠区规定,到海珠区创办民营科技企业,投 资者开办注册资本在50万元以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登记时资金一次性缴付有困难的,允许其分期注入,首期注入资金可放宽到法定注册资本内最低额的15%,但最低不得少于3万元;一年内实缴注册资本须追加至50%以上,三年内全部到位。区内民营科技企业被认定为国家、省、市高新技术企业或省级软件企业的,将给予奖励。(晓航/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