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旅游须“六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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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09:39 合肥报业网--江淮晨报 |
合肥报业网新华社长春10月1日专电(记者马扬)“十一”黄金周是旅游度假的高峰,吉林省长春市消费者协会提醒消费者,外出旅游应提防“消费陷阱”,注意六方面问题。 每年国庆都有一些参加组团的外出旅游者高兴而去,败兴而归。长春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钟萍特别提醒在国庆期间组团旅游的消费者注意: 一、要选择信誉好的旅行社。现在各式各样的旅行社良莠不齐,因此一定要选择具有合法与有效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 二、要签订好旅游合同。合同应明确吃、住、行、游、购、娱等各项内容安排、标准以及违约责任。同时还要注意,签约旅行社必须是组团旅行社。 三、旅途中如服务方有违约行为,应注意做好有关证据的搜集和保存,以便为顺利解决消费纠纷打好基础。 四、如无把握(不识货物真假、不知价格行情等),切勿在外购买贵重物品,以免上当受骗。 五、在外住宿、活动时,贵重物品能寄存的尽量寄存。不能寄存的应随身携带、妥善保管,切勿随便放置在旅馆的房间里。 六、一旦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要及时向当地消协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投诉或报案。 (来源:合肥报业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