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10万补偿款 平阳城东村四村官昨被判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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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0:31 温州新闻网 |
温州新闻网10月1日消息:昨天下午,为搞“补贴”而虚报土地征用面积,诈骗国家财产的平阳县昆阳镇城东村四名村干部,被法院判刑入狱。 该县法院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对原城东村村党支部副书记兼村委会会计陈美英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以诈骗罪、职务侵占罪,对原村党支部书记陈松元和村委委员兼出纳何小飞数罪并罚,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和一年 三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和1万元;以诈骗罪判处原村委会主任谢友财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1992年至1996年间,被告人陈美英、陈松元、何小飞、谢友财作为城东村基层组织干部,协助镇政府对该村的征地工作。1998年1月的一天,四被告人谈到为镇政府征地很辛苦却未得到补贴,商议虚报城东村土地征用面积,向镇政府领取土地补偿费作为四人协助镇政府征地工作的补贴。尔后,谢友财以城东村集体所有的一块土地已被征用尚未给付征地款为由,要求镇政府派员对该土地予以丈量并支付土地补偿费。镇政府即派员予以丈量,总计面积为3.15亩。同年1月20日,陈松元、谢友财授意何小飞开具一份城东村领取土地补偿款10万余元的收款收据,交给谢友财送镇政府审核批准同意支付后,分三次从镇政府领取了10.08万元土地补偿款。此后该款被四人以误工补贴名义予以私分。(温州日报石砰声周永旭)(来源:温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