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收费公示制全面启动 群众随时可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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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0:42 温州新闻网 |
温州新闻网10月1日消息:今后,市民在缴纳各类行政事业性收费时,有权要求收费单位出示依据,可以清楚地了解为什么收费,收多少费。我市近日就收费公示出台实施意见,年底前我市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完成收费公示牌(栏)的设立工作,以提高收费的透明度,严防乱收费。 据了解,按有关规定,在本市实施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无论是直接收取还是受委托代 收的单位,都要实行收费公示制度。涉农价格收费、教育收费以及医疗服务价格的公示,仍按有关规定执行。各收费单位要在收费场所、服务大厅等明显位置以设立公示牌(栏)的方式进行公示。委托代收的执收单位要注明委托单位。有条件的单位还可设立电子触摸屏,实行网上公示。公示牌(栏)要做至“谁设立、谁维护”,遇有损坏或字迹不清时,要及时维修、更换。 公示内容主要包括,收费项目、收费部门和单位、计费单位、收费标准、收费范围、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上级主管部门的举报电话等。收费内容调整时,要对公示内容及时变更。要防止将越权收费、扩大收费范围、超标准收费、自立项目收费等乱收费行为通过公示“合法化”。市民若遇不清楚或没有依据的收费行为,可拨打价格监督举报电话:12358进行投诉。 目前,我市收费公示工作已全面启动,各有关单位(部门)收费项目将逐一被清理审核。(温州日报 李艺 高精哲)(来源:温州新闻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