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五条禁令严禁公职人员赌博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5 大华网-汕头都市报 |
据新华社深圳9月30日电(记者李南玲)深圳市纪委、组织部、监察局和人事局29日联合发出通知,提出五条禁令,严禁公职人员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赌博,违反规定者,将受到开除党籍和公职等处分。凡举报公职人员违反规定的,一经查实,查获赌资的50%用于奖励举报人。 这五条禁令是:一、严禁在公务时间和公务场所打麻将;二、严禁在学习、培训或下 基层调研、检查工作等公务活动期间打麻将;三、严禁在公共场所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四、严禁与管理和服务对象以打麻将等各种形式输赢钱物;五、严禁在国(境)外参与赌博。通知规定,凡违反上述规定第一、第二条的,一律给予通报批评;凡违反第三、第四条的,一律予以免职,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并予以通报;凡违反第五条的,一律给予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并予以通报。通知还强调,决定实行有奖举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凡举报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一经查实,由查处单位按查获赌资的50%奖励举报人;凡公职人员违反以上规定的,其直接领导要向上一级党组织写出书面检查;凡对本单位赌博问题不制止、不查处,或者隐瞒不查、压制不查,以及本单位赌博之风屡禁不止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其他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