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批法规、规章今起实施 “维权”是关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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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39 大华网-汕头日报 |
据新华社北京9月30日电(记者田雨、刘羊)10月1日起,全国人民在欢度国庆的同时,一批与百姓生活密切相关的法规、规章也将实施。综观这些法规、规章,“维权”成为十月新法最为明显的特征。 13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举报 物业收费要开“明细账” 10月1日起,13类价格违法行为可举报。10月1日实施的价格违法行为举报规定明确规定,发现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行政机关乱收费,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等违法行为,可以向当地价格主管部门举报。 同样与价格有关的一条消息:国庆节起,业主们将不再为永远弄不清楚的物业收费单发愁。为提高物业服务收费透明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建设部制定发布物业服务收费明码标价规定。要求物业管理企业向业主提供服务,应当标明服务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构建汽车行业诚信 汽车贷款有新规定 当汽车逐渐“开”进寻常人家时,有车一族也盼望着引入诸如“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的“国际惯例”。10月1日起,我国的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开始实施。根据规定,消费者或车主发现汽车可能存在缺陷有权向主管部门、有关制造商、销售商、租赁商或者进口商投诉或反映汽车产品存在的缺陷,并可向主管部门提出开展缺陷产品召回的相关调查的建议。 与汽车有关的另一条消息是,10月1日起,汽车贷款管理办法也将实施。管理办法规定,汽车贷款的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5年,其中,二手车贷款期限(含展期)不得超过3年,经销商汽车贷款期限不得超过1年;贷款人发放自用车、商用车和二手车贷款的金额分别不得超过借款人所购汽车价格的80%、70%和50%。 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正式实施 高法明确14种具体情形可确认法院违法 10月1日起,行政监察法实施条例也将正式实施。条例规定,监察机关为履行职责,有权要求被监察的部门和人员全面、如实地提供与监察事项有关的文件、资料、财务账目以及其他有关的材料。对可以证明案件情况,或者涉嫌违反行政纪律取得,或者变卖、转移给他人有可能影响案件调查处理等与案件有关的财物,监察机关有权责令案件涉嫌单位和涉嫌人员在调查期间妥善保管,不得毁损、变卖、转移。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审理人民法院国家赔偿确认案件司法解释也将于10月1日起正式实施。司法解释以列举的方式明确了14种可以确认人民法院违法的具体情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