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提醒:国庆假期饮酒要节制 莫让尽兴成败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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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4:58 新华网 |
新华网北京10月1日电(李志勇 齐海燕)国庆“十一”长假,正是亲朋好友聚会言欢的时候,喝上几杯恐怕是再所难免。但喜庆之余还是要提醒大家注意控制,适可而止,不要让这份尽兴变成败兴。 记者1日从北京市公交保安总队了解到,9月30日,就有两人因与朋友们贪杯过度,酒后闹事而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只能在拘留所里过“十一”了。 据介绍,身为一家会计事务所会计师的王某,30日与两名朋友喝完酒后乘地铁回家,在车上与叶某发生争执。当地铁列车行驶到阜成门站时,王某飞脚踹碎了地铁列车的车门玻璃,不仅损坏了公私财物而且影响了列车正常行驶,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3天。事后民警问他当时为什么要这样做时,王某说当时就想着跟叶某没完,借着酒劲脑袋一热就把车门玻璃踹碎了,想着最多赔点钱,没想到能被拘留。 同样是9月30日,同样是在刚与朋友喝完酒后,刘某行驶时并线不成,便认为是旁边的730路公交车影响了他的正常行驶。刘某下车非说730路车刮了他的车,一拳便把公交车司机驾驶位置的玻璃捶碎,然后又绕到730路的另一侧,把车门玻璃踹掉,并钻进车里,殴打司机。这时巡逻路过的交警上车进行劝阻,刘某竟转身将站在他身后的交警一脚踹倒,并且嘴上叫着不活了就要跳窗,结果人倒挂在车窗上,幸亏民警及时扶住才没受伤。刘某因妨害公务和故意损害公私财物而受到行政拘留的处罚。据730路的司机介绍,当时刘某的车并线时就晃来晃去的,而且刘某从车上下来时,人也是一脚重一脚轻的,一看就是喝多了。 在此,北京市公安局公交总队提醒大家,节日期间聚餐饮酒要适度,尤其是绝对不能酒后驾车,否则一旦出现事故只能是害人害己。(完)(责任编辑:余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