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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对老年人实行新优待 百岁老人发长寿补贴金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1日17:18 新华网

  新华网成都10月1日电(记者毛朝敬)四川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发出通知规定:从今年10月1日起对老年人实行新的优待。

  四川省政府办公厅的通知规定:“老年人进入全省国有或国家投资为主体的风景区,60岁至69岁的老年人实行门票半价优惠,年满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实行免收门票。老年人进入收取门票的文化宫、博物馆、纪念馆、美术展览馆,门票给予半价优惠。”新规定还要 求:“公证机关办理抚养、助养、赡养老年人的协议公证时,可根据老年人经济情况,按规定适当减免公证费”“不得要求老年人参加各种社会集资”“对所有10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发给不低于100元的长寿补贴金,资金由当地政府负担”。通知还对“过去发放的《四川省老年人优待证》继续使用”“老年人优先看病”“进公厕免费”“对百岁老人进行体检”等,也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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