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退休金须进行活人年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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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7:37 齐鲁晚报 |
据《信息时报》报道 日前,湛江吴川市某学校的退休老师陈老师投诉称,当地教育局人事部门怀疑有人冒领死人的退休金,要求所有教育退休人员到人事局见面核对。若在当天缺席的,必须按照要求手持当天的报纸,拍一张照片,寄回人事局核对,否则停发退休金。而陈老师认为,自己退休后一直住在广州,路途遥远,更何况,既然自己已经亲自接到有关部门的电话,那么实在没有必要再拍照片,这种做法实在有辱人格,人好生生地活着,却要证明自己没有死,而且还要每年进行一次,叫做“年检”。 就此问题,记者采访了湛江吴川市教育、财政、劳保等部门,吴川教育局人事科的负责人承认了此做法,他同时解释说,有的退休人员对于这种年检的方法可能有些情绪,有些不理解。其实,这些做法并没有藐视、侮辱退休人员的意思。 “生存证明”方式每个单位要求各异。据记者了解,不少单位要求异地退休人员证明自己活着的方式不尽相同,大致如下:一、要求老人在规定时间返回原单位。二、要求老人按手印画押寄回原单位。三、让老人手持当地报纸杂志或到最新建筑处拍照;或者要求老人今年左手抓着右耳拍照,明年则右手抓左耳;老人在照相时左胸要佩戴单位邮寄来的红五角星,而到了次年就在右胸佩戴黑三角拍照,而这些恰恰就是引起退休人员最反感的方式,广州的一位李老伯告诉记者,年事已高的人一般都认为很不吉利。四、有的地方应用先进的科技办法,通过网络的视频系统,QQ视频聊天方式,可视电话方式做“生存证明”。但是,由于退休人员很多根本不会用电脑、不会打字,更谈不上用QQ聊天。而且,许多老人根本就没有这些设备。 >> 2004年6月22日,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关于对异地居住退休人员进行领取养老金资格协助认证工作的通知》,规范了异地居住退休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的认证工作,认证手续得到简化,只需要由退休人员所在的居委会出具一个当事人健在证明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