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 “帝亿影院”网主被判15年 |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9:09 东方网-文汇报 | |||||||||
新华社福州10月1日电(记者苏杰)福建省福清市法院近日对一起经营淫秽电影网站的案件作出一审判决,涉案人员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分别被判处15年至1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其中淫秽电影网站“帝亿影院”的“主人”吴华勇被判15年,并处罚金30万元。 被告人许志峰大学文化程度,原系上海市原色网络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法人代表,他将公司的9台服务器租给吴华勇开办电影网站,并接受了吴华勇提供的密码和账号,曾上网浏览了“中影网”的影片内容。他明知吴的网站传播淫秽影片,却继续提供服务器。2004年7月1日,上海警方要求其公司协查案件,并且不得通知吴华勇,但许志峰却将有关情况透露给吴华勇,并于7月9日帮助他毁灭证据。法院认为,许志峰的行为应以共同犯罪论处,判其犯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万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