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总统”选举当选无效诉讼案下月宣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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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09:14 金羊网-新快报 |
新快报讯(钟欣)对于台湾“总统”选举“当选无效诉讼”案,台湾“高等法院”昨天历经一整天的言词辩论程序,在晚上7时辩论终结,审判长吴景源谕知,定于11月4日下午4时宣判。 据称,依台湾“总统副总统选举罢免法”,大选诉讼,要在六个月内审结,本件“当选无效诉讼”,昨天辩论终结,刚好满半年时间。合议庭称,该案宣判时间未如一般诉讼, 定辩结后两周宣判,而是定在五周后,主要是考量案情繁杂,且深受民众瞩目,宣判时间定长一点,才能有较充裕时间制作完整的判决和判决理由。(侯颖/编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