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揽客商家国旗挂满街 多数市民不了解国旗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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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2日21:41 新华网 |
新华社沈阳10月2日电(记者王莹)“十一”黄金周里,为吸引顾客,营造国庆气氛,沈阳的许多商家都在自家的店面口挂上了国旗,部分主要街道甚至出现了国旗连成排的不严肃现象,加强商家的法律意识成为当务之急。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很多市民对国旗法还不甚了解。大多数人知道我国已实施了国旗法,可以准确说出国旗的颜色、形状和图形的象征意义,也知道国旗不可用作商标和广告, 但对什么时间、什么地点可以悬挂国旗以及悬挂国旗的具体要求却知之甚少。国旗意识不强、国旗法普及程度不够,直接导致了部分企业和百姓对国旗悬挂知识的匮乏。很多企事业单位和全日制学校的国旗自升挂之后,就再也没有降下来过。有的商家、企业门前升挂的国旗与其他彩旗处于水平位置,这些行为严重违反了国旗法的相关规定。 调查显示,公民在思想意识上很尊重国旗,但当国旗走近普通百姓时,如何尊重和爱护国旗对人们来说却是一堂需要普及的课。在举行活动的广场和公园,常可以看到手拿小国旗的队伍,但往往这些队伍过去后,公园的地上便有许多废弃的小国旗。面对这些被丢弃的国旗,谁会把它们和庄严、肃穆联系在一起呢? 按照国家法规定:国庆节、国际劳动节、元旦和春节,各级国家机关和各人民团体应当升挂国旗;企业事业组织、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城镇居民院(楼)以及广场、公园等公共活动场所,有条件的可以升挂国旗。但是,市民在插挂国旗时要注意,不能升挂破损、污损、褪色或者不合规格的国旗。国旗与其他旗帜同时升挂时,应当将国旗置于中心较高或者突出的位置,不得低于其他旗帜。(完)(责任编辑:余英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