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立法保护阆中古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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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7:28 杭州日报 |
10月1日,随着《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的正式实施,拥有2300年历史、作为中国四大古城之一的阆中的开发与保护将进入法治化轨道。《条例》明确规定:古城保护区内禁止擅自拆除古民居、古建筑中的门窗牌匾枋等装饰构件;古树名木实行统一建档、挂牌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砍伐、毁坏和擅自迁移;禁止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禁止饲养、屠宰猪牛羊等牲畜;禁止新建工业企业和与古城风貌不相协调的建筑物、构筑物等。 (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