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疑和人有私情 离婚女多次被贴大字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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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09:15 扬子晚报 |
南宁讯 据南国今报报道,许某离婚后借住在广西柳州市太阳村某单位宿舍,自认为私生活很检点的她却接二连三地碰到烦心事,因为被疑和别的男人有私情而多次被贴大字报,让她身心受到摧残。 9月30日,许某自述,近几个月来她陆续发现自己居住的太阳村某单位生活区的墙上、电线杆上,甚至村里的一些显眼的地方均贴有写着自己名字的红色大字报,上面用圆珠笔写 着“许××是荡妇”、“许××勾引别人老公”等内容。面对一再出现的大字报,许某再三回想,是谁如此仇恨她,以至于需要张贴大字报来诋毁泄恨呢?于是她来到张贴有大字报的地方打听。一些卖菜的妇女告诉她,早上天刚亮时看到一个瘦高、留短发的妇女在电线杆上贴东西,而宿舍区一些人也向她如此反映。根据这些信息特征,许某经过仔细回想,当即想到同村的妇女杨某。原来在2002年,许和几个朋友吃饭,当时杨的老公也在场,而且是其买的单。事后,杨某就怀疑许勾引其老公,多次谩骂,有一次还将她打伤。虽然事后杨某迫于压力,向其道歉并赔偿医疗费,但仍然怀恨在心,那时就曾张贴过大字报来诋毁她。 许某撕下两张写有自己名字的红色大字报,在9月29日来到太阳村派出所报案。在派出所,被找来问话的杨某竟要求许赔偿其2000多元,以支付当年其老公请许和朋友们一起吃饭所花的费用。而对于张贴大字报的事,杨某采取既不承认也不否认的态度。 记者来到太阳村派出所,据值勤的女警官介绍,该所的确曾接到许的报案,但因为是民事纠纷,也只是调解。 许某伤心地说,一年多来,由于大字报的“宣传”作用,她的名誉一落千丈,前夫想与她复婚也不了了之,目前为止她也没能找到合适的男朋友,而上初中的女儿也因此事,被同学指指点点。为此许某很是苦恼。姜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