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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人索赔狗狗“广告费”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3日14: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四川锦江法院已受理了该起罕见案件

  四川今天消息 据今天《华西都市报》报道:一只小狗有幸被某动物保健中心当成“明星”做了回电视广告,不想狗主人在索要报酬未果后将其告上法庭。锦江法院昨日证实,该院已受理了这起罕见的“狗明星”案。

  武侯区的周女士家里养了不少宠物狗,据她介绍,今年6月12日下午,成都某动物保健中心的蒋老板到她家买狗,“恰逢两只成犬感染了犬瘟热,他推荐将两只成犬送到他哥哥开的某宠物医院治疗。他还建议我将三只喜乐蒂幼犬送到医院去观察,如没发病就拿来出售,扣除成本后的钱归我,我表示同意。”

  7月10日,她突然听说她家的三只幼犬被蒋用在电视上做了广告。为此,周找到蒋希望得到报酬,但遭拒绝。

  7月25日,三只幼犬中的一只病死。在多次协商无果情况下,周以蒋和医院“公然侵吞公民合法财产”为由将当初拿走狗的蒋某和宠物医院诉至法院,要求返还三只幼犬并赔偿损失两万元。(锦法 崔鸣 张学勇)(侯颖/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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