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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绿地被占可以提出诉讼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06:26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记者张焱实习生孙颖为您报道

  本报在“十一”黄金周期间和省司法厅共同推出的“律师维权岗·黄金周里又上岗”连续几天接到市民咨询、投诉电话上千个,昨日下午,四川守民律师事务所的王文会律师值守“律师维权岗”时,热线电话更是让王律师应接不暇,王律师不禁感叹:“没想到节日期间华西报的热线还这样火爆。”

  市民陈先生打来电话称,他所在的小区一楼住户将他们房屋前面的花园围起来作为私家花园,同时由于小区车库租赁费比较贵,物业管理公司便在小区道路上画出许多停车位。他询问王律师像他们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针对这种行为应该怎么办。王律师告诉他,小区绿地和小区内的道路均属于小区的物业共用部位,任何人均无权将其出卖或独占。所以,他们的行为都是违法的。建议向有关主管部门举报,也可以针对他们的侵权行为提起诉讼。

  特别提醒:

  今日值班律师,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张富明(13980690137、89512977)、宋安宏(13088089221)值班时间:下午1时至3时,值班电话:(028)86969113、86969114,并可拨打其公开的手机,他们将为你进行免费法律咨询并提供法律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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