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出钱去行贿 贪婪处长从中搞截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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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07:56 荆楚网-楚天金报 |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记者艾红霞实习生丁媛通讯员徐向阳报道:将单位的行贿公款送给别人“大头”,私自截留“小头”。记者昨悉,某再生利用中南公司行政处处长邓某,被江岸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 邓某今年50岁,1998年6月,因李某(另处)曾为邓所在的公司帮过忙,邓以感谢李为由,从公司支取3万元人民币。但是,邓只将其中2万元给了李某,余下1万元被他截留进自 己的腰包;1999年9月,在又一次感谢他人时,邓故伎重演,从单位取出3万元,但这一次,他“黑”了2万元。另查明,2002年底,邓受公司总经理委托,负责联系出让公司一块地皮的使用权。2003年2月事成之后,取得该土地使用权的武汉某地产公司经理,送给邓2万元。 据悉,邓在罪行尚未被发觉时,主动交代罪行,并全部退款。法院认定其具有自首情节,遂以贪污罪、受贿罪并罚,对其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