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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实施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08:45 河北日报

  据新华社北京10月3日电(记者张晓松)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将把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等级,对被认定为守信等级的,给予政策支持;对被认定为警示、失信或者严重失信等级的,采取防范、提示、加强日常和专项监管等措施予以惩戒。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日前出台的《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凡正 常运营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在一年内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将被列入守信等级,除专项检查和举报检查之外,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适当减少或者免除日常监督检查项目,定期公告其无违法违规行为的记录,并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优先办理行政审批、审核手续。

  凡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警告,被责令改正的单位将被列入警示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结案后进行回查,并公示其违法记录。

  凡因实施同一违法行为被连续警告、公告两次以上的,或被处以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或者被撤销药品、医疗器械广告批准文号的单位将被列入失信等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在结案后进行回查,并增加日常监督检查的频次,公示其违法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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