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官酒后驾警车违章肇事被降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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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09:01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
晨报讯 记者昨日获悉,酒后违章驾驶警车发生交通事故的栖霞区检察院干警夏康发,已于9月29日受降级处分。 9月20日晚22时许,栖霞区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检察员夏康发,酒后驾驶警车在返院行至栖霞大道太平加油站东路口段时,发生追尾交通事故。夏康发酒后肇事经媒体曝光后,在社会上产生了极大负面影响。事后,夏康发本人主动向院领导递交了检讨书。 据了解,夏康发作为一名驻看守所的检察官,平时表现不错,工作也比较认真,是一名主任级检察官。栖霞区检察院一位院领导说,他在第一时间得知夏康发事件后,感到震惊和痛心。因为早在去年11月19日,栖霞区检察院曾发生过一起聘用人员酒后驾驶警车肇事事故。事后,院领导即对原有的车辆管理规定作了更为严格的补充修正。然而,时隔一年不到,夏康发不顾组织纪律,再次酒后驾车,造成汽车追尾的恶性事件,给栖霞区检察院检察干警形象抹了黑。栖霞区检察院表示,身为检察官,夏康发此举不仅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那么简单,他严重败坏了司法机关形象。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人员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和《江苏省检察机关六条禁令》等有关规定,夏康发酒后驾车并造成交通事故的行为已构成违纪。 作者:黄月红 冒群 (来源:南京晨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