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药品领域信用分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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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0:17 大众网-鲁中晨报 |
本报北京10月3日讯 据《海峡都市报》报道,我国将首次尝试建立药品领域的信用等级制度。国家药监局日前公布《药品安全信用分类管理暂行规定》。国内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和研制单位,将根据信用等级标准被划分为守信、警示、失信、严重失信四个信用等级,并按照信用等级给予相应的奖惩。 据介绍,信用等级划分将以是否有因违反药品、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 等而被处以刑事或者行政处罚作为主要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