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万遭亲人冒取储户告银行败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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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4日11:45 汉网 |
李女士被公安部门限制人身自由,其弟弟和弟媳妇竟擅自将她的42万多元存款取走。事后,李女士以银行“审查不严”为由,将某银行广州分行江南支行告上了法庭,要求返还全部存款。近日经法院审理,李女士一审败诉。 取款不需存款人身份证?“存款人的身份证都没查看,银行就把我的存款发放给别人!”李女士在诉状中提出。广州海珠区法院一审认为,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大额支付管 理的通知》相应条款,用户取款时,只需要核实取款人的身份证件即可,而银行已经尽了核实取款人身份证的义务。李女士没有保管好自己的存折和密码,是导致存款被冒领的主要原因,应自行承担责任。(来源:新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