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建在居民小组上 龙岗经验全省推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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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5:01 深圳商报 |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毕国学通讯员李相宏朱玉华)昨日,记者从龙岗区委组织部获悉,该区“把党支部建在村(居)民小组上”的创新实践得到省、市有关领导的充分肯定。近日,广东省委组织部下发文件,要求各市、县认真学习和借鉴。 据了解,2003年,龙岗区根据省委关于实施固本强基工程的决定,从调整农村党组织设置入手,把党支部建在村(居)民小组上,并把行政村一级的组织架构和管理体制移植到 村(居)民小组,推行村(居)民小组成员交叉任职,党支部书记与小组长“一肩挑”,理顺党支部与村(居)民小组其他组织的关系,初步形成了以村(居)党总支为主体、村(居)民小组党支部为基础的新型组织架构。目前,龙岗区有112个村(居)民小组单独组建党支部,131个纳入联合党支部。作者:深圳商报记者毕国学通讯员李相宏朱玉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