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解放思想之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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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5:59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我省一些经济学家和法律专家就此次出台的《意见》普遍认为:四川省从推进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角度,在实施意见中首次提出“重规范、轻处罚”甚至是免予处罚的规定,是一次真正的解放思想之举。本报记者就此采访了周友苏教授。《意见》属于政府部门政策性规定 成都商报:省政府办公厅出台这一实施《意见》,它是规章还是一种政策? 周友苏:规章一般都是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这个实施《意见》是以省政府办公厅的名义发布的,我认为它是属于政府部门的政策性规定。让民族地区有更大权利空间 成都商报:《意见》第34条规定,对民族地区民营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本着重规范、轻处罚的原则处理。一些人对此提出了质疑,认为“违法行为也可以免于处罚”违反了法律规定。 周友苏:既然它属于政策性规定,对于促进民族地区企业的发展是件好事。至于有人提出质疑,也不是完全没有道理。我个人认为,对民族地区的事务,还不能与其他地区完全等同视之。根据我国的民族区域自治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民族地区可以比其他地区具有更大的权利空间。例如在结婚年龄上,对民族地区的要求就要低一些,又如计划生育等。对于民族地区的民营企业优惠政策,属于发展经济,我认为也可以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做一些灵活变通的规定。 本报记者 若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