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停车收费双方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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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8:0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
“律师维权岗黄金周里又上岗”特别报道 记者张焱实习生孙颖为您报道 “小区停车收费不合理,怎么办?”“小区油烟干扰我的生活,怎么处理?”“小区地下室出租是否违规?”连日来,“律师维权岗”不断接到有关小区收费、停车等问题的反 映,昨日值守热线的四川原则律师事务所张富明和宋安宏两位律师对此一一作了解答。停车收费是否有标准? 市民王先生:我居住的小区现在按每小时收停车费或买月票(80—100元),这个收费标准是否有依据? 张律师:现在成都市物价局有这样的停车收费标准,居民可以参照成都市物价局制订的停车收费标准,由业主委员会和物管公司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地下室出租是否违规? 市民周先生:我居住的小区地下室被拿来出租,这样是否是违规的? 宋律师:看是否违规首先要查明这个小区的地下室的产权归属。如果产权属于全体业主,那么这样的行为就是违规的;而如果不是,则只要这种行为对大家的正常生活不构成影响,属合法经营,就不是违规的。 小区问题解答: 江先生:小区公用道路是否归物管公司所有? 张律师:不归,小区道路系全体业主共有。 张女士:业主委员会是否有权处置绿地? 宋律师:有权处置,但应受到限制。 陈女士:我居住的小区油烟大,严重干扰我的生活,怎么处理? 宋律师:先向环境部门反映,协商解决不行再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