闯红灯轻视的是法律和生命 |
---|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8:12 天府早报 |
专家提醒:在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上,更应该注入“生命提醒” 本报连续3天推出了“行人交通安全意识”调查,调查发现,目前六成以上的市民会在过街时闯红灯。昨(4)日,记者就此专门采访了社会学家和交管部门,他们指出,在行人的交通安全教育上,更应该注入“生命提醒”。 专家建议:加强“生命提醒” 四川省社科院社会学研究所副所长胡光伟说:在稳定的社会环境中,对绝大多数公民来说,随时遇到、并牢记、遵守的,首先是交通法规。可成都人的交通观念和行为,与现代交通对人的素质要求还有一定距离。闯红灯、跨隔离栏等行为,除了表明部分行人的法制意识淡薄外,更表明了行人对“个人生命”的轻视。 胡光伟认为,《道法》的实施完善了道路交通的规则,最大程度地顾全了行人利益,或许使部分行人产生了“反正撞了都要赔偿,那为什么要怕?”的念头,在过街时表现得随心所欲。因此,我们在对行人进行“交通安全教育”的时候,更应该从提醒公民的“生命意识”着手,让市民“从自身利益出发”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 交警提醒:生命更重要 对行人的交通安全意识问题,交警三分局法制员雷学之表示,虽然《道法》规定行人与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由机动车一方负全责,但行人绝不应该因为可以不对事故负责,就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 早报记者冯雅可孙琪陈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