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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规章文件通过后均要公开


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08:52 南京报业网-南京晨报

  晨报讯政府信息如何最快、最广泛地为普通老百姓所知?南京市法制办刚刚拟定的《关于依法行政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给出说法,今后南京市已经审核通过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均要在政府公报、政府网站和普遍发行的报刊上公布,方便公众对公开的政府信息的获取、查阅。

  依法行政的重要方面就是建立南京政府信息公开的监督机制。《意见》明确各级政府 和市政府部门的新闻发言人要及时发布重要政务新闻,通报有关工作情况及对重大事项、突发性事件、社会关注热点问题的处理情况等。同时进一步规范政府立法,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克服部门利益倾向和地方保护主义。推行综合立法和立法工作者、实际工作者和专家学者三结合的立法方式,在立项、起草、审查、监督等各个环节提高政府立法工作的民主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可行性。建立健全立法听证、立法公开征求意见等社会公众参与制度、立法调研和协调制度以及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扩大政府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程度。

  《意见》还对行政执法人员的资格严格限定,实行执法主体、执法范围向社会公告制度。未经公告或者超越公告职权范围的执法活动无效。没有经过统一考试取得执法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作者:刘颖

  (来源:南京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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