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人员从5类缩为3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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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5日10:52 上海青年报 |
据新华社电日前最高人民检察院出台的《2004-2008年全国检察人才队伍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中提出:争取到2008年底,在全国各级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和检察行政人员。也就是说,检察人员将从过去的5类重新划分为3类。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势在必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说,“起草《规划 》时,提出了5年内在全国检察机关全面推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目标和要求,并按分类原则分别规划了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检察行政人员3支队伍的目标要求,而没有沿用过去的习惯做法,将检察人员分为检察官、书记员、专业技术人员、司法警察和行政人员5类。”《规划》中同时还指出,要科学确定各类人员的员额比例,在一般情况下,检察官、检察事务官(检察官助理)以及检察行政人员分别占人员总数的30%、40%和30%左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