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教师不准训斥羞辱家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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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2:40 燕赵都市报 |
合肥晚报 安徽省安庆市教育局制定、出台了《安庆市中小学教师行为“八不准”》。这“八不准”包括:不准旷课、私自调课和无教案上课;不准上课前饮酒、在课堂上抽烟和使用手机;不准在上班时间内及工作场所打牌、下棋;不准歧视、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向学生推销任何教辅资料或其他商品;不准索要和收受学生或家长的礼品礼金;不准训斥、羞辱家长;不准违规搞有偿家教和私自在工作日内到外校兼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