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将为个人信用建立档案 打击恶意逃债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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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6:36 人民网-江南时报 |
本报讯 (记者 王宏斌) 南京将对恶意拖欠和逃废债务的人员建立个人信用消费信息档案,到2007年,政府各行政监管及执法部门、行业组织将建立各类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档案系统,并将有关信用数据及时纳入全市联合征信系统,形成全民自觉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的良好社会风尚和市场秩序。 在银行、电信、水电、煤气等行业中建立个人消费信用信息档案,并通过一定的形 式,依法整合相关个人的信用记录,逐步形成个人信用信息的全市联合征信体系,用法律手段处理恶意拖欠和逃废债务等问题,共同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消费环境。对于重点行业、重点人群,政府将重点建立其个人诚信执业信用信息档案。主要内容包括有:是否受到各级党组织、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其他社会团体的表彰、奖励;是否热心社会公益活动,如扶贫、捐助希望工程、见义勇为情况等良好行业信息。另外诚信档案还依法征集和整理个人执(从)业过程中违反职业道德、行业纪律所受的刑事、行政处罚、行业惩戒和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赔偿,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所受的刑事、行政处罚以及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等不良行为信息。诚信档案主要用于各级行业组织对执(从)业人员的管理和服务,用于有关政府部门依法对执(从)业人员进行的检查或调查,以及依法为社会查询提供服务。政府各执法部门、行业经济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要将市场监管与市场主体的信用信息使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失信惩戒机制,约束市场主体的不良行为。对守信行为褒扬,对失信行为惩戒,维护有序的市场经济秩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