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队伍一面旗——中国“十杰法官”陈印田速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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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8:24 河北日报 |
本报记者 骆继荣 本报通讯员 韩元恒 丁力辛 在全省政法干警中,一提起“赤子法官”,大家都会说,“噢,是说陈印田吧,他可是咱政法队伍中的一面旗!” 今年57岁的陈印田,是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一庭一名法官。担任审判员20年间,他先后 64次立功受奖,结案数连续15年居全院第一,所办上千件“人头落地”的案件无一例申诉改判,件件都成了经得住历史检验的“铁案”。说陈印田手握“生杀予夺”之权并不为过。因为他所经办的案件,绝大部分是死刑二审和死刑复核案件。但权力对于他来说只意味着责任。他深知自己百分之一的差错,就会造成百分之百的严重后果,因此办案时总是慎之又慎。 准确量刑,是公正司法的前提。2001年,陈印田在办理张某一审死刑案时,在阅卷和提审被告人时发现,张入狱后曾协助公安人员抓获了几名同案犯,应属重大立功行为,而一审法院没有予以认定。陈印田和办案人员一起赶到案发地深入调查取证,证实了张某的重大立功表现,后张被依法改判为死缓。 明察秋毫,才能不放过一个疑点。1998年,以故意杀人罪被一审判处死刑的史某不服判决上诉到省法院,陈印田认真阅案卷发现足迹作为定案的一个关键性证据,卷中却没有鉴定。为查个水落石出,陈印田找到办案的刑侦人员询问,并查阅了当时的记录,证实现场足迹不是史某留下的,于是提出将此案发回重审。此后,物证鉴定结果证实,史某并非杀人凶手,一起错案得以避免。 不冤枉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一个罪犯,是陈印田不变的尺度。某法院审理窦某等抢劫案时,以曾揭发他人犯罪为由,判处主犯窦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窦的同案犯举报窦是假立功,案卷中又没有过硬的材料对窦的立功表现给予佐证。陈印田星夜赶往案发地进行调查核实,最终得出了窦的立功表现不实的结论,案件发回重审后,原审法院改判窦死刑、立即执行。 诱惑面前不动摇,强权面前不低头,是陈印田的不改信念。2000年,陈印田到某县复查卜某故意杀人案时,该县两位县领导找到他,要求保住其亲属卜某的性命,并许诺事成后送他一辆小汽车。陈印田二话没说就拒绝了。那位领导见诱惑不行又开始威胁:如不达目的,我们将不惜一切代价!陈印田毫不犹豫地一口回绝。 出生于农民家庭的陈印田生活上一直不太富裕,但他从不在金钱上动心思。有人劝他:“你这样傻干,图个啥?”他总是说:“我们当法官的,应当追求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 比金钱“更重要的东西”在陈印田看来就是为人民匡扶正义。20年来,陈印田足迹踏遍了全省170多个县(市、区),省法院实施目标考核14年,他完成了59年的工作量。 省法院机关的人都知道,陈印田在办公室常年穿一双胶鞋,为的是楼上楼下跑着给案卷打印、校对、盖章方便。别人向审判委员会汇报案情时,都是抱着卷宗去,而老陈却常常用小平车推着卷宗前往,有时一次得推八、九个一尺多厚的卷。 春华秋实、寒来暑往,陈印田日复一日忘我地工作着。1997年,省法院机关搞干部竞争上岗,年届50的陈印田未能得到晋升。一些人猜想,当初老陈拼命干肯定有所图,这回受了打击该不会那么玩命了吧?谁知陈印田像往常一样,依然拼命工作,且一年比一年结案多,2003年达到了创纪录的92件,平均不到4天就办结一起重大刑事二审或死刑复核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