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亲向患者道歉道出药品为啥改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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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8:50 新文化报 |
“医院私改药品生产日期”追踪 新闻回放江城市民刘女士9月23日在吉林市第五人民医院桃源路医院开的“肾炎血尿丸”,外包装上标的生产日期竟是“2004年10月22日”。后经记者了解,该药属“制字”药,其批准文号存在问题,且只能在研制单位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使用,该医院属违规销售。本报吉林讯(记者刘爽)日前,吉林市第五人民医院桃源路医院致电本报记者说明事件原因, 并向患者致歉,承诺全额返还购药钱。另外吉林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已经介入对该药品的调查,处理结果将在国庆长假后作出。10月3日早晨,记者接到吉林市第五人民医院桃源路医院王院长的电话。王院长对于给予记者回复较迟表示道歉,称这些天一直都在忙于对此事进行调查。王院长称,这批药确实存在篡改生产日期、跨省违规销售等问题。之所以在该院销售,是因为药品的研制方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去年曾在该医院坐诊治疗肾病,和医院有着良好的合作关系。当时不少肾病患者服用了这种药品后,感觉药效不错,所以今年一些患者又和医院联系,询问是否能买到此药,院方就和黑龙江省中医研究院联系,进了30瓶该药品,销售给熟识的老患者以及老患者推荐来的病人。由于没有包装,便采用了使用原包装改写生产日期的办法,给患者造成了误会。医院已经认识到自己的违规行为,向患者作出了道歉,并承诺退还全部药品。王院长同时表示,吉林市药监局的工作人员已在9月30日到该医院对药品做调查,具体的处理结果须在国庆长假后才能作出。 患者刘女士称,对医院的道歉态度表示认同,已经停止服用该药品并马上退还给医院。本报将对药监部门的处理结果予以进一步关注。新闻编辑:杨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