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公车私用逾两次将没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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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09:55 扬子晚报 |
据新华社电 今年国庆节期间,山东省烟台市纪委、监察局、纠风办重申和要求:凡违反公车使用规定的单位,第一次被发现,车辆单位负责人要写出书面检查,并对车辆单位进行通报和在媒体上曝光;第二次再被发现,将收缴车辆,上交财政。检查组在市区各景点通过对动用公车迎亲嫁娶情况进行突击检查,目前,已查出4辆违规公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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