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井上“保险”将作为各种检查井督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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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0:43 胶东在线 |
胶东在线消息 记者昨日从市养管处获悉,自10月1日起,城市道路两侧的各种检查井有了“新婆婆”,市养管处将作为各种检查井的督查单位,对电力、自来水、排水、路灯和电信等各种检查井的产权单位实施督查管理。据悉,下一步还将出台具体的管理办法,目的是为保障城市设施完好及行人安全。(盖永军 孙致霞)责任编辑:刘险涛 来源:烟台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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