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都市报:户籍改革不宜逐市“试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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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5:33 南方都市报 |
作者:柴子文 前段时间媒体争相报道郑州叫停户籍新政,报道者多以理解的角度展示了实施了一年的户籍新政给郑州带来的不堪负担的混乱。但对这种理解,笔者却不能理解。 中国的改革多以试点开始,所谓“摸着石头过河”。这当然是稳妥的好办法,但对 于“试点”的局限性,很多人包括很多决策者和研究者恐怕都还没清楚认识到。“试点”有什么局限性呢?知其一而不能知其二,知其表难知其里。一项政策,是否适宜,不能取决于一地一时的效果,而要看政策本身达成效果的条件和机理。 现在有些经济学家担心,取消农业税,会让过多的农民工返乡,导致劳动力匮乏,城市发展遭遇瓶颈——劳动成本提高,外资吸引力减小,经济发展放缓。但是眼下的“民工荒”的出现,却并不是这个原因。民工荒的原因,第一是缺乏中高级技工,第二是蓝领工人的基本福利保障远远不够——产业是长期的,工人却是临时的。 现在的产业工人大部分为外地打工者,他们来自农村,辛辛苦苦为着生计而劳作。他们并非不愿意接受专业技术培训,可哪有时间和机会?生活的压力和工厂老板的急功近利,无法培训他们成为技工,反而导致劳力价格的压低。不是技工而要在城市里生存发展,难矣。于是返乡是一个不错的选择。 造成这一状况的主要原因,就是户籍歧视——本地居民在工厂的基本福利、劳动培训,农民工皆没有。当然,并非所有的外来人口都是农民工,但问题的实质是一样的——所有劳动者的劳动,都应该是堂堂正正的工作而不是所谓的“打工”,不仅享受单位“同工同酬”的平等待遇,也享受所在城市的基本公民权。也就是说,取消户籍歧视,就是给予劳动者基本的“国民待遇”。从这一点来说,郑州的户籍新政就是做这样的事。 道理浅明,可为什么不做,或刚一做就打退堂鼓?其实这也不能完全怪郑州。你能否想象,一省之内,只有一个城市是可以自由落户的,而其他城市却优哉游哉吗?这就是“试点”的最大问题,任何政策都不是孤立的,既然户籍改革要求“全国一盘棋”,何以指望动一城而能得良好之效果? 也可以看到一些好的例子,如今年8月湖北省宣布,正式取消农业户口和非农业户口性质,全省居民统一登记为“湖北居民”。凡有合法固定住所和相对稳定的职业或合法生活来源的公民,均可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落户手续。以省为单位,相关的负面效应会小很多——在一省之内平衡,不易产生如郑州一市放开之乱象。但从根本来说,省限也是一个重要的限制。满足于省内的自由流动、平等待遇,不能解决城市经济发展瓶颈,未满足完全之“国民待遇”原则。 总之,取消户籍约束,宜早不宜迟,宜通盘考虑不宜逐市“试点”。以省为单位的改革,先打破省内限制,然后打破国内限制,无疑是一条可取的道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