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门发文支持安全套广告 仅限公益不得煽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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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6日16:10 金羊网-羊城晚报 |
六部门支持在公共场所设置安全套广告,但仅限公益不能煽情 据新华社电,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等六部门近日发出关于预防艾滋病推广使用安全套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有几点引人注目的内容: ——国家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病人实行免费供应安全套的政策。中央将采取 统一招标的方式,每年采购统一标识的用于防病的免费供应的安全套,按照各地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数、性病报告数的比例逐级供应。地方各级政府也应拨出专款,购置部分免费发放的安全套,弥补中央政府供应的不足。——各地对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要做好安全套的及时、足量、免费发放。也可利用各种宣传日、公众活动及预防干预项目等免费发放安全套。免费发放安全套时,要采取切实措施,避免因发放安全套而造成对感染者和病人的歧视。 ——在公共场所、商业网点、主要路段、车站、码头、机场等场所采取适宜的方式,设置一定数量的预防艾滋病(包括推广使用安全套防病)公益广告。 ——在流动人口集中的地方,鼓励安装一定规模的自动售套机,方便购买,售套机要标明安全套预防艾滋病性病的作用;鼓励宾馆、饭店、招待所等服务场所的经营者,采取适宜方式,保证顾客自主选用安全套。 据悉,《中国遏制与防治艾滋病行动计划(2001-2005年)》提出:到2005年底,高危行为人群中安全套使用率要达到50%以上。 本报今天消息:“安全套能否做广告”争议多年终有说法。有关专家接受采访介绍,过去,有关部门将安全套视作“性生活用品”,其实,“在专业人士看来,它主要用于防病与防孕,并非性享乐的工具,它还是一种医疗用品。” 对于此次广告“开禁”,中国性病艾滋病防治协会一位教授提醒,开禁的只是公益广告,并不包括商业性的促销广告,“‘公益’的含义起码应包括:一,与国家的政策紧密相联,比如计划生育;二,引导人们过一种健康的生活,提高群众自我防范的意识;三,告诉群众不负责的性行为对己对人都是有害的。” 专家特别强调,安全套公益广告不能煽情。(东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