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户不是劳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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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4年10月07日05:55 华商晨报 |
打地基、盖房子是不是义务劳动,这是个问题; 低保户是优越社会保障制度的见证者,还是被强行摊派的承受者,这是个更大的问题。 我们关心的是,一个好好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是怎样被一步步扭曲的! 印象中的义务劳动,无非就是大扫除、植树护花等轻体力劳动;印象中的12.5元钱,对于一个每月靠百十元低保金生活的家庭来说,差不多相当于一家人一周的菜钱。记者在采访中,社区干部们一再强调他们的经费很紧张,但是,这些困难有什么理由转嫁到低保户的头上呢?难道真的就像孙姓主任说的那样:“低保户拿着政府的低保钱,应该来劳动”吗? 低保制度的诞生本身就是要为低收入家庭解决困难,最低生活保障金是由政府筹集下发的,社区仅是充当了一个执行者的角色。然而,万新街道却将这种职责异化了,变成一种权力,他们也随之摇身一变,成为拥有这种权力的役使者。低保户作为低保制度的受益者,却要为保住这份救命钱忍气吞声“自愿出钱出力”。 我们并不反对低保户参加公益劳动,对于低保户来说,这是义务更是一种心理需要,可以让他们在领取低保金的同时,感到自己是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但任何事情都要有一个度,评定低保户的一个条件是“丧失劳动能力”,也就是说有一部分低保户根本就没有劳动能力,如今却让他们来从事搬石头、和沙子这样繁重的体力劳动,这显然是有悖常理的。社区建办公室是社区内每个居民的利益所系,这份义务不能单由低保户来扛,应该是社区内所有居民共同承担,而非仅是需要“低保户来响应”。 要知道,低保户不是劳工,他们有义务回报社会,但他们同样有权利选择如何回报。这一切,都要以毫无偏见的公正为前提。文/罗晓云 |